肥西法院再次开展“江淮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19-08-09 12:43:00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强化“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与斗志,肥西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7日开展今年以来的第九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本次行动以基层法庭为辐射点,以切实解决基层执行难为目标,案件类型包括民间借贷、房屋租赁、赡养抚养、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对躲避于偏远乡村的被执行人采取拉网式执行,开拓农村执行案件新思路。

  8月7日凌晨五点三十分,全体执行干警着夏装佩戴小法徽在院机关集合出发到桃花法庭,该院副院长张沛发表了简短讲话,鼓舞士气。随后,全体执行干警分乘8辆警车,兵分四路,分别前往既定目的地开展统一执行行动。

  申请人郑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民间借贷一案,原被告本是多年好友,现都已近70岁的高龄,被告于2000年12月向原告借款700元并约定利息与还款时间。但约定期限过后,汪某迟迟不还款,郑某多次向汪某索要无果。2003年9月,本院判决汪某偿还郑某700元本金及利息。汪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郑某于2004年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汪某,但汪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后因号码、房屋拆迁地址变更等原因,被执行人汪某失去联系,此案陷入僵局。虽然案件涉及金额不多,且被执行人无法联系,但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此案经历14年,多位法官接手,每位法官都为该案线索的查找付出了相当多的精力。8月7日早晨,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被执行人的行踪,成功将其拘传。面对14年未见的两人,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终于让两人冰释前嫌,被执行人汪某同意还本付息,当场4300元现金交给申请人,本案圆满解决。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桃花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李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自2012年1月起,李某非法占用桃花工业园桃花新村商业街门面房,经肥西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向原告偿还房屋占有使用费及卫生费人民币2315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并且态度恶劣。申请人桃花工业园桃花社区居民委员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仍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8月7日,执行三组成功将其拘传。

  上午8点10分,执行二组来到柏堰科技园管委会,成功拘传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周某。判决生效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且担任领导职位的何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当起了“老赖”。经过一上午的协商调解,周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约定还款日期,分期付款。

  执行一组在副局长孙昊指挥下,驱车先后前往紫蓬与桃花,成功拘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张某因购买二手挖掘机拖欠尾款4万元一直不予偿还,在孙昊法官严厉但却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下,从一开始的拒不还钱,到最终主动让家人凑齐货款,圆满结案。

  截至当天下午17时,此次行动共拘传19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132万余元、执结案件21件,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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