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尽心尽力执行 当事人锦旗致谢

时间:2019-10-16 08:28:55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4日,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宣城市旌德县支行将一面“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局干警的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旌德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旌德某医药公司、傅某、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旌德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4日作出判决,判决旌德某医药公司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同时傅某、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债务。邮储银行旌德县支行便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4月9日,法院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时进行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由于被执行人傅某涉嫌犯罪,正被羁押,执行法官便多次去往看守所提审傅某,督促其和其家属积极配合法院执行。面对该案执行过程中的诸多复杂因素,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措施、多项工作,历时半年,最终将被执行人抵押的某处房产处置结束。由于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执行法官将案款一百余万交付申请人,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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