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冬季行动 拘传5人执行到位金额14.2万元

时间:2019-11-22 16:31:06 稿源:含山县人民法院

  为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冬季行动统一部署,11月21日6时,含山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4辆警车,出发查找被执行人!

       6时30分,第一执行分队一行15人驱车赶赴仙踪镇某种植园,将妄图逃跑的被执行人葛某一举擒获。在法院会见室,葛某与申请人陈某握手言和,同意分期给付案款并当场给付3万元。

  2015年,葛某以资金短缺为由向陈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后,葛某无故拒绝归还借款,陈某无奈,遂于2018年初将其告上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葛某承诺分两期偿还陈某借款本息12.4万元。后葛某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葛某耍起了滑头,几次敷衍执行人员。为此,执行人员先后两次前往其住所地,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均未能如愿。眼下,正是葛某种植园内经济作物采摘的季节,21日一早,执行人员将葛某住所地围了起来,无奈又扑了个空。正在执行人员准备深入田间查找时,葛某骑着三轮车出现在执行人员的视野中,此时,已发现不妙的葛某迅速调转车头,妄图逃跑,执行人员迅速追了上去,眼瞅着三轮车在种植园内跑不掉,葛某只得停车,举起了白旗。

       7时10分,第二执行分队一行十余人前往仙踪,被执行人穆某不在家中,在张贴限期履行公告时,其妻周某阻碍、抗拒执行,鉴于相关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决定罚款。

  申请人唐某二人与穆某系朋友,关系密切。2018年3月,穆某向唐某二人出具9.2万元欠条一张,承诺一个月之内偿还二人欠款。但还款期限已至,穆某仅仅偿还唐某二人2万元,余款迟迟不愿给付。唐某二人多次要求清偿借款未果,决定将穆某诉至法院,要求穆某偿还7.2万元欠款。2019年初,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穆某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分期偿还上述7.2万元欠款,否则,唐某二人可就未偿还部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而穆某未履行相关义务,执行人员对穆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11月21日7时10分许,执行人员进入穆某家门,经过搜查,确认只有其妻周某在家,执行人员遂在其家门口张贴限期履行公告,由于觉得法院张贴公告的行为使其在邻居面前丢了脸,穆某之妻周某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公告撕毁并恶语相向。执行人员向其告知撕毁相关文书的不利后果,周某仍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有鉴于此,执行人员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在法院会见室,周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悔过认错,向相关执行人员赔礼道歉,同时,周某向执行干警保证会联系其丈夫在3日内偿还相关债务。

  截止21日20时,本次行动共拘传5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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