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法院:68万元石斛移交申请人

时间:2019-12-12 10:56:00 稿源: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

  霍山石斛名列“十大皖药”和“九大仙草”之首。12月11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太平畈乡,在某石斛基地,将价值68万余元的石斛鲜苗移交给申请人某石斛科技公司。

  申请人出售霍山石斛瓶苗给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后被执行人累计拖欠申请人货款及逾期违约金共计194万余元。案件审理阶段,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今年6月底该生物科技公司支付全部欠款。被执行人履行部分货款后,尚欠116万余元欠款未付。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于9月底前付清全部欠款,但逾期还剩68万余元未支付。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石斛鲜苗资产。法院遂查封被执行人的米斛石斛苗。因石斛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议价后进行网上拍卖。二拍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

  12月11日,为稳妥交付该批石斛苗,法院执行干警赶赴石斛基地,针对鲜苗标准、现场采收要求、称重及对接签收流程等事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大棚内对工人采收石斛鲜苗进行现场监督。因石斛数量较大,预计石斛全部采收需要两三天时间完成。(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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