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强制腾空酒店 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时间:2020-01-03 08:20:1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月1日早晨7点30分,滁州市定远县的一家酒店突然被定远县人民法院警车和干警“包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6年10月,滁州市定远县的某置业公司将该公司名下的门面房及二楼近600平方房屋于租赁给朱某经营酒店,2017年租赁期限到期后,朱某续租,双方约定了支付方式及利息。从2017年10月开始,朱某不再按协议支付租赁费。某置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该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解除朱某与某置业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朱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房屋,并按约定支付房租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置业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朱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申报财产。通过执行财产查控,未能找到朱某可控执行财产鉴于被执行人朱某未自行腾退房屋,该院便严格按照执行方案,组织执行力量于2020年1月1日上午8点开始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理,采取全程拍照、录像、记录。在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公证下,历时4个小时,执行干警将已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打响了该院2020年强制执行第一枪,也为全年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开端。(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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