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公开摇号确定司法网拍辅助机构

时间:2020-03-20 08:19:41 稿源: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为加强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3月18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从入册的四家拍卖辅助公司中随机选择确定一家机构作为该案资产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2006年,被执行人姚某因购房需要向宣城市某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其所购房产作为抵押。银行按照规定向姚某发放了贷款,然姚某自2018年3月起便以无力偿还为由停止了还贷。2018年,银行将姚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归还借款本息共计42.7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姚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姚某因不能偿还借款,法院遂决定对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为了加快资产处置进程,承办法官改变传统的财产评估方式,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采取议价方式确定房屋起拍价。2020年3月18日,该院技术室组织对达成议价的房屋拍卖实施公开摇号,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均到场见证了此次摇号,最终选出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房屋的拍卖辅助机构。当事人全程观看后满意地表示:“这种方式非常好,排除了人为因素干扰,公开、公正、透明,我们大家都放心。”

  此次公开摇号是该院拍卖辅助机构名册由一家变成四家后首次投入使用,宣州法院将结合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相关机构选择程序,使执行案件资产处置完全处于透明状态,以公开促公正,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程洪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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