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耐心调解 保障当事人权益不拖延

时间:2020-03-31 08:42:33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在这段特殊时期不仅没有暂停工作,还快速帮我与被告联系达成了还款协议,真心为你们点赞。”申请人戴某说道。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被执行人父亲同意为被执行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后,终于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理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早在2014年7月份左右,被告李某向原告戴某借款现金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同年10月,李某再次向戴某借款45000元,并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后来双方未能就上述借款的偿还事宜协商一致,戴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某拖欠戴某的75000元借款,戴某自愿放弃25000元,但剩余50000元借款因被告迟迟不肯履行偿还义务,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雨山法院受理该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李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电话传唤李某到法院,但其仍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见其没有还款的意向,便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并与被执行人李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父亲也承诺为其儿子的债务提供担保,所欠借款项按分期支付的方式直至全部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当场兑现了执行费用。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