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和解协议不履行 强制拍卖促执行

时间:2020-03-31 16:34:53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却拒绝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直到法院准备拍卖其名下房产、准备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才一次性偿还了剩余全部款项。3月30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到位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2018年6月份,原告曹某与被告王某、吴某合同纠纷一案,经雨山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决王某、吴某在法定时间内支付曹某经济损失及利息合计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吴某一直未自觉履行,故曹某向雨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王某、吴某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王某、吴某当场偿还了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的偿还时间。但在此之后,被执行人仅偿还部分款项后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经法院多次通知也拒绝履行。

  2020年1月份,曹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经执行指挥中心调查最新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吴某目前完全具有偿还款项能力。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告知如再不履行,将强制拍卖其名下房产,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强大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王某、吴某于当天下午赶到雨山法院,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且当场履行完毕,该案最终执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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