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执行中队及时响应 传唤被执行人促和解

时间:2020-04-08 08:11:07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4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费某通知案件承办人,被执行人夏某已经恢复摆摊卖菜,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中队立即前往团结路市场将被执行人带回。经承办人耐心调解,本案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费某与被执行人夏某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夏某拒不向费某支付赔偿款六万余元,费某遂向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调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遂让申请执行人关注被执行人夏某的行踪。4月7日一早,申请执行人费某打来电话,告知承办人夏某已经回来在农贸市场卖菜,承办人立即通知执行中队采取行动。执行中队第一时间响应,考虑被执行人的摊位上有刀、剪等工具,存在一定危险性,在出发前制定预案,明确分工,做好了充分准备。到达现场后,通过申请执行人指认,将被执行人夏某迅速带离,成功避免了突发情况的发生。

  被执行人被带回法院后,仍存在抵触情绪,经案件承办人耐心劝导,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夏某终于改变态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还款承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徐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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