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子债父代还 花甲老人传递正能量

时间:2020-04-14 16:32:44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袁法官,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今天先付一部分,剩下的钱我马上去借替我儿子尽快还清。”4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的年过花甲的父亲赶到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15000元现金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执行人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场历经九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了结。

  张某与黄某原本系同一个村子一起长大的好友,2011年下半年,张某因为生意周转陆续向黄某借款合计16万元,并向黄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黄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张某诉至雨山法院。2013年10月份,该院一审判决张某在法定期限内偿还黄某借款本金16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2014年7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询,但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赶到张某的住址了解情况,却发现张某家早已是“人去楼空”,在征得黄某同意后,该院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4月份,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家最近门开了,张某也在近日回到了马鞍山,申请法院恢复对该案的执行。

  该案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再次赶到张某的住址,准备将张某拘传至法院。但张某此时并不在家中,只有其年过花甲的老父亲张某某在屋中居住。执行干警遂向张某某说明了来意,要求其转告其子如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对其儿子以后的生活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4月14日上午,张某父亲赶到雨山法院,将15000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上,说是替儿子还债,并表示想方设法尽快偿还剩余欠款,申请执行人黄某也同意与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人们常说“父债子还”,但花甲老人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一诺千金,传递了正能量。张某父亲失去的也许是金钱,但获得的却是别人的尊重以及自己的心安。在构建诚信社会的今天,每个人都应该做一名坦坦荡荡、受人尊重的诚信者,不要变成一个东躲西藏、被人耻笑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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