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法院:硬核出击 啃下腾房“硬骨头”

时间:2020-04-16 08:15:47 稿源: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法院

  4月15日上午8时许,安庆市望江县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在3名公安特警的配合下,对位于望江县城中心的一幢楼房进行强制腾退清场。经过4个多小时的紧张腾房后成功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法院在执行望江某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杨某、刘某及望江县某家具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对被执行人某家具公司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依法处置。在对涉案房屋交付过程中,占有人路某某经本院发出腾房公告到期后以种种理由拒不腾房,在承办法官多次做其工作无果的情况下,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对该处房屋强制腾房清场。

  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执行人员将房屋内的家具、物品封存于指定的仓库内,同时告知路某某在三个月内处理,逾期处理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路某某主动联系其同事及朋友到场协助清点物品。

  腾房清场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为解决这一执行“痼疾”,望江法院全力加大执行强制力,敢于动真碰硬,用强制手段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及时实现。

  [法官说法]

  我们在这里再次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那些采取各种手段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腾退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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