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善意执行促和解 人道主义暖人心

时间:2020-04-20 08:44:09 稿源: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

  近日,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民间纠纷案件,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对被执行人给予人道主义考虑,促使案件达成和解。

  2018年9月,朱某(已故)因承包工程无钱支付工资向吴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朱某未能归还借款且不幸意外身亡。吴某遂将朱某配偶余某、父亲朱甲、母亲余某、儿子朱乙、朱丙诉至金寨法院,法院判决余某在原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负责偿还朱某生前所欠原告本金及利息,其余四个被告分别在其管理和占有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余某等五人未履行判决规定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交后,承办法官依法进行查冻扣,发现朱某去世后,其家庭经济情况并不乐观,两个儿子还在上学,并且冻结的存款中有朱乙的助学金。妻子余某表示,自己很想履行义务,但丈夫过世后家里没了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无力全额偿还,只能部分履行。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随即与申请人吴某联系沟通,吴某在惋惜同情朱某一家情况的同时,也被妻子余某“替夫还贷”的精神所感动,当即表示只要求对方给付60000元,其余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全部放弃,案件执结。朱某一家对承办法官及吴某再三表示感谢,感谢法官的善意执行与吴某的宽宏大量。同时,朱乙与朱丙也表示以后会更加努力学习,做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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