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执腾房案 三方握手言和化纠纷

时间:2020-04-21 08:21:37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法官,你们进来看看,房子的东西我们已经快搬完了,钥匙马上就可以交给你们了……”4月20日,在滁州市定远县某小区一住宅楼里,随着被执行人陈某和房屋租赁人主动将房屋内最后一件物品搬出,一件曾经三方矛盾争议极大的房屋买卖协议纠纷执行案件,在定远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的解决,三方终于握手言和。



  家住定远县的陈某因周转困难向好友王某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将其名下的住房抵债给王某。谁知,王某在办理完该房屋过户手续后,陈某却人间蒸发,面对大门紧锁,满屋物品的王某只好将其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将抵债的房屋交付给王某。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已将该房屋租赁给闫某,为了尽快让陈某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将涉案三方当事人通知到院进行调解,因房屋实际由闫某装修居住,被执行人陈某答应腾房,但第三人闫某表示自己不了解案件情况,也是实际受害者,对房屋装修有支出,要求给予赔偿,但申请人认为法院判决就是让被执行人陈某腾房,其不应负担其他义务。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同时为了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执行法官给各方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调解,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给予第三人适当补偿,第三人同意自动搬出房屋。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牺牲周末时间到执行现场,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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