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疫情期间拒不腾房 供电公司协助断电

时间:2020-05-21 08:39:34 稿源: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常某某与张保某、杨某某、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经怀远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张保某、杨某某、张某于2018年12月1日前交付房屋,时至今日,张保某等三人仍未履行义务。

  2020年1月份,常某某申请执行后,怀远法院立即向张保某等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限期腾房,但是效果不佳。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5月19日上午,怀远法院执行法官会同怀远县供电公司人员又对张保某、杨某某、张某三人的涉案房屋进行了停止供电强制措施。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由于法院线下调查、查控受限,怀远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力求保障各项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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