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失信黑名单“药力”强 治好被执行人“拒执”症
担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声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月1日上午,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带2万余元现金来到当涂法院执行法官郭振东的办公室,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剩余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
2016年,杨某在驾驶汽车过程中碰撞到石某,造成石某死亡。杨某儿子杨某兵自愿代父承担赔偿,杨某父子与石某家属在他人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父子分四期赔偿石某家属20万元。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经法院认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杨某父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期10万元的赔偿款。但之后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法院已多次开展强制执行,但杨某父子消极履行,时隔4年,赔偿款始终没有付清。
郭振东法官启动执行程序后,杨某对支付赔偿款始终有抵触情绪,非常不配合执行工作。杨某兵也只是每个月支付一千余元,还得通过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才能兑现。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杨某父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具有故意拖延的嫌疑。为了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郭振东依法将杨某父子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向杨某父子讲解法律规定,告知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面对法律的威慑,杨某兵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担心因失信影响信誉,会对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良的后果,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款,请求法院尽快解除自己的失信名单。
6月1日上午,杨某兵带着2万余元的现金来到执行局,将拖延已久的赔偿款一次性付清。在杨某兵履行完该案义务后,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杨某父子的强制措施。(陆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