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法院:强制拘传执结 14年前信访案件

时间:2020-06-15 13:31:18 稿源: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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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下午,六安市叶集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彭某某拘传至法院,迫于执行压力,彭某某当天下午将案款3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一起14年前的信访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2005年12月21日,彭某某驾驶微型客车在叶集某酒店门口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至孙某某受伤,经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彭某某负主要责任,孙某某负次要责任。孙某某受伤住院34天,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经鉴定构成7级伤残。

  原霍邱法院叶集法庭作出判决,除去保险公司理赔和孙某某自负责任之外,彭某某应赔偿孙某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彭某某仅赔偿1万元后就外出务工,多年下落不明。

  孙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多年来因无法找到彭某某及其财产,案件执行困难,孙某某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

  今年6月初,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了彭某某的行踪,在6月11日下午,在相关联动单位的协助下,将彭某某拘传回法院,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近日以来,面对案件量大幅度增长的态势,叶集法院执行干警针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通过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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