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被执行人“躲猫猫” 干警异地扣车

时间:2020-06-16 08:34:15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11日,涡阳法院执行干警组织人员赶往利辛县,成功扣押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的一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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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兰某某和利辛县某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向申请人胡某借款8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兰某某和利辛县某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胡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反馈信息,对被执行人兰某某名下两辆车予以查封,但未实际扣押到位。其后执行干警多次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玩起了“躲猫猫”。

  6月11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车辆线索前往利辛县,将兰某某名下的福特汽车扣押回法院,如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进行评估及司法拍卖等工作。(梁韩云)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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