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邻里纠纷矛盾大 温情执行促和谐

时间:2020-06-23 08:48:18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池州市石台县法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成功执行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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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为邻居,刘某家的院墙出口连接李某家院墙前小路。2020年2月,李某与刘某因生产、生活中琐事产生纠纷,李某以墙前小路土地使用权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为由,用水泥砖砌墙,封堵了通行小路,造成刘某家出行不便。经多次协调未果,刘某诉至石台县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应自行拆除封堵的砌墙,恢复小路正常通行。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故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来到执行现场后,做了细致的勘查、了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比邻而居,本是邻里间的小矛盾,应以化解矛盾为主,执行法官并未直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而是再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近两小时的释法明理、劝解疏导,李某态度逐渐转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遂自行拆除了封堵的砌墙。至此,该起邻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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