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时间:2020-07-13 09:17:38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7日,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协助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将涉案标的物一辆奔驰商务车扣押,为该案能够有效执结奠定了基础,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7月6日临近下午下班时分,肥东法院执行局接到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指令,要求配合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人民法院扣押肥东县新城辖区内奔驰商务车。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史国庆正在接待当事人,他接到领导的命令后,迅速与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接并了解案件。

  据了解,该案原告将自己的奔驰商务车卖给被告,而被告却耍起无赖,购车不付车款,反而将车辆非法转售他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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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玉泉区法院提供线索,该车出现在肥东某小区中。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确认线索后,跨越千里来到肥东县,拟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但该车辆一直尚未进行锁定,只能通过进一步搜寻查找该车辆下落。为保障扣押效果,玉泉区法院遂向肥东法院寻求协助。

  之后恰巧,法院书记员杨雨辰住在该案第三人小区,为了全力协助执行,史国庆立即安排他陪同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寻找该车辆。直到当晚9点左右,执行干警们终于找到该奔驰商务车。考虑到夜间执行的难度,且无法与第三人取得联系,杨雨辰便决定将自己的私家车堵在该奔驰商务车的出口处。虽然该车辆被堵截,但是史国庆仍不放心,以防发生突发情况,当晚也住在了办公室,做好随时待命的执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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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6时左右,史国庆就带领四名干警迅速奔赴现场,与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蹲守了近两个多小时,直到8点30分左右,第三人才终于现身。就在其打开车门之际,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上前出示证件说明来意,通过进一步释法明理,第三人也深知该车辆转移买卖是违法行为,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将车辆钥匙交出。为防再生变故,在肥东法院执行干警全力协助下,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将该车辆扣押至肥东法院。

  肥东法院执行干警们紧密配合,为玉泉区法院这次跨千里之遥的执行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强力支持。玉泉区法院对肥东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全力协助的精神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柯畅)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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