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 攻克腾房难 助力复工复产
房屋腾让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老大难”问题。在“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中,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迎难而上,通过强制力与说教力相结合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骨头”案。
2018年4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何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该局位于庐江县汤池镇的某处房屋租赁给被执行人何某某经营饭店,租赁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但租赁期限届满后,何某某拒不返还所租房屋,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庐江法院,何某某经庐江法院判决后仍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法律义务。2019年10月,该局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腾让公告,并多次做何某某思想工作,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要求其自动腾让房屋,但被执行人何某某一直以其投资损失未获赔偿等理由安排一家老少多人吃住在所租房屋内。在“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中,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急需收回国有资产,进行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复业为由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2020年7月10日上午8时,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何某某,被执行人何某某仍不思悔改,不愿自动腾让房屋,本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是本院在疫情暴发后首次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局副局长童中兵等执行法官在早上7点提前到岗,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宣布司法拘留决定后即将何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执行法官们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值守在岗,一边做何某某说服教育工作,一边等待医院当天下午才能出来的何某某核酸检测等体验结果。何某某体验结果出来已是下午五点,被执行人何某某被送至庐江拘留所,该所后认为何某某不符合收押条件,本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至此,执行法官仍没有放弃寻求结案的办法,继续做何某某说服教育工作,敦促其自动腾让房屋,并严正告诫被执行人何某某,若其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本院将强制腾让房屋,并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何某某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感于执行人员们苦口婆心的教育,当即表示将尽快主动腾让房屋。
2020年7月23日,童中兵副局长等执行人员再次至案涉房屋敦促执行,被执行人何某某已将大量物品搬离,尚未搬离的物品,本院予以登记造册,经申请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暂时存放在指定地点,案涉房屋钥匙已交由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
此次腾房行动,有力地展现了庐江法院“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力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案件执行一件、宣传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