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法院:对抗妨碍执行 严惩毫不手软

时间:2020-07-30 22:02:05 稿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还阻挠对抗执行,有什么后果?7月28日,濉溪县法院的法警们将妨碍执行的两名违法行为人郜某庆、蒋某杰送进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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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濉溪县法院执行局向买受人张某交付网络拍卖的一艘采砂船,该船是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没收的作案工具,现停放在濉溪县孙疃镇孙疃街,因体积较大,买受人准备将采砂船切割后运走。

  正在现场交付过程中,案外人郜某庆、蒋某杰对法院的执行干警进行阻拦,声称采砂船一直由郜某庆进行保管,如果交给其他人,需要向郜某庆支付保管费用。执行法官劝说郜某庆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再行要求保管费用,如果合理可以支付,但不能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交付,现在阻碍执行,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会触犯法律。郜某庆情绪激动,根本不听劝告,继续抢夺买受人的施工工具,阻止进行船体切割,大叫称谁都不能动采砂船。蒋某杰则对执行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两次警告仍然不听劝阻,并称采砂船是郜某庆保管的,不给钱谁都不能动,多次劝解无效,现场法警在将二人强制带离时,两人挣扎踢打,使四名法警手部受伤。

  交付工作结束后,将郜某庆、蒋某杰被拘传至法院进行训诫。鉴于两人阻挠执行情节恶劣,决定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惩戒,在经过核酸检测后,将两人顺利送拘。执行法官和法警们对阻扰执行行为的成功处置,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抗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濉溪县法院供稿)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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