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遇”限高“ 三年旧案终执结

时间:2020-08-25 09:34:55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因准备出国务工,担心影响搭乘飞机,从外地赶回履行了还款义务。8月24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带着被执行人徐某某前往三官办事处,在办事处工作人员大力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三年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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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徐某某因未能给付会某某工资,便向其打了一张欠条。2016年,徐某某离异后离开老家外出务工,会某某再无法联系上徐某某,遂起诉至法院。同年8月4日,法官缺席判决,徐某某应当支付会某某工资并承担案件诉讼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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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会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查询了其名下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也前往徐某某户籍所在地三官走访均未发现其踪迹,法院依法将徐某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此后该案没有了进展,经申请人同意,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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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申请人会某某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自己现在生活困难,老伴去世,自己因中风留下了后遗症,希望法院能帮他要回欠款。执行法官立即恢复执行,绞尽脑汁为会某某想办法,并再次来到三官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查找徐某某联系方式、及其生活、经济状况。最终,在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的积极帮助下电话联系上了徐某某。此时,在外打工的徐某某因工作安排将要出国干活,但被“限高”而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徐某某表示自己准备近期回老家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除对其的限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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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在三官街道办事处,被执行人徐某某当场以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偿还会某某6350元。执行法官回院后,立即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失信及限高措施,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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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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