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和解执行协议被强制腾空房屋

时间:2020-09-17 09:46:53 稿源: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9月15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警力20余名、警车4辆,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对被执行人朱某田位于颍州区新大陆阳光花园29号楼607室的房产进行了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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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3日,被告朱某田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由刘某军担保向原告史某娟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借款利率。后借款期满,原告索要借款未果后将二被告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朱某田位于颍州区新大陆阳光花园29号楼607室的房产。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朱某田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刘某军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被告朱某田、刘某军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史某娟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朱某田于2020年6月30 日前偿还申请人史某娟借款及利息;如不能按约还款,依法执行查封的房产,朱某田予以配合。2020年6月29 日,朱某田再次出具承诺书,保证7月偿还全部本息,否则配合法院拍卖房屋,但朱某田仍未按约履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朱某田沟通,在其仍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决定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由于被执行人朱某田未在搬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腾空房屋,法院决定将该房屋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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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8点,颍州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晨晖带队到达执行现场,朱某田家中无人,经联系不愿配合主动搬走。执行干警安排开锁公司人员将房门强制打开,对房屋内的冰箱、空调、沙发、床等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交由搬运人员运到指定地点存放。在执行过程中,朱某田的家属赶到现场,对法院强制腾空房产很有意见。刘晨晖向她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是他们不讲诚信,多次违背自己的承诺,始终不主动履行义务,案件不能无期限搁置,法院必须强制执行。她被说的哑口无言,也看到无法阻止执行,最后只能配合搬走。经过近4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房屋得到顺利腾空。

  此次执行行动颍州区法院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并见证执行。人大代表刘速表示,“整个执行过程都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通过这次零距离见证执行,也了解到执行工作的不容易,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展示了法院执行攻坚的信心和决心。”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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