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打响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时间:2020-10-26 09:00:41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按照上级法院要求,10月23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兵分三路开展统一执行行动。下午2:15,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唐峻一声令下,10多名干警乘坐5辆警车分赴各地,打响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执结5件涉黑案执行到位近5万元

  陈某是沈某林等54人涉黑案的成员,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缴纳罚金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与陈某的家属取得了联系,其母亲表示愿意代为缴纳罚金。收到罚金后,执行干警当即向她送达了执行完毕通知书。

  此次专项行动中,合肥高新区法院以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等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当天,执结5件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执行到位近5万元。

  清点物品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合肥华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某科技)与安徽景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景某投资公司)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经判决,景某投资公司需返还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1#1—4层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243.44平方米),并支付到期租金701万多元。判决生效后,景某投资公司未履行返还房屋和还款义务,华某科技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干警与资产评估公司、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对涉案房屋的装修情况和5000多件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并将房屋移交申请执行人看管,待评估完成后挂网拍卖。

  找到被委托人协商处理10件系列案

  谢某春、夏某俊等人与安徽皖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皖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发生纠纷,经判决,皖某公司需返还部分特许经营费用。因皖某公司,郭某红等人申请强制执行。该系列案件共有10件,申请执行标的额30余万元。立案后,经过数轮查控,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也始终联系不上被执行人。

  当天,执行干警与谢某春、夏某俊及其代理人来到了皖某公司的招商合作伙伴安徽香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香某公司)的办公场所,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在香某公司内,执行法官见到了皖某公司委托处理该系列案件的联系人吴某兵,向其送达了案件的相关材料,介绍了目前案件的执行情况,并告知其如不积极履行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吴某兵与谢某春、夏某俊进行了初步的协商,表示将会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妥善处理案件。

  执法执纪监督员见证执行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

  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合肥高新区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见证了集中执行行动。

  活动期间,合肥高新区法院还召开了执纪监督员座谈会,通报该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听取执法执纪监督员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安徽省人大代表王志彬,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科副科长、安徽省人大代表张开超,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劲松,围绕该院执法办案、党风廉政、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合肥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光远向执法执纪监督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他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诉源治理等方面,介绍了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希望执法执纪监督员在审判执行、效能建设、机关党建、法院与企业共建等方面,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高新法院将认真吸收监督员的宝贵意见,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相互支持中碰撞火花,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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