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江淮风暴”显威力 “网拍”商铺被腾退

时间:2020-10-26 09:14:24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15.jpg

  李某与戴某、阮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阮某名下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庙东街4号楼104室商铺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孙某以49万余元竞得上述房产。当执行法官准备交房给买受人时,发现被执行人房产已被自称为承租人的俞某占据,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俞某提供的长期租房证明并不真实。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占用人送达并张贴了《限期迁出通知》,然而俞某无视法律,继续占用,拒不腾房,两次张贴的通知均被无故撕毁,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在多次交涉无果后,长丰法院决定对非法占用居住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16.jpg

  10月23日一早,长丰县人民法院院内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这是“江淮风暴”长丰法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第三场专项行动,根据前期研究部署的方案,他们要赶往涉案商铺进行强制腾房。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维持现场秩序,另一方面再次责令占用人清空屋内物品,立即搬离。然而占用人俞某拒绝搬离,态度强硬。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执行人员立即对俞某实施拘传,并将其强制带离现场。

17.jpg

  然而,到了拘留所大门时的俞某,眼看面临被拘留的处境,瞬间清醒过来,立刻转变了态度,表示会积极配合搬离店铺,同时向法官保证月底前会将商铺内所有物品搬走,并取得了买受人孙某的谅解。

18.jpg

  长丰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案外人占有涉案房产,必须配合法院的拍卖以及后期交付。如果不配合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来维护申请执行人以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抗拒执行涉及到刑事犯罪,还会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郑芹)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