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采取强制措施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1-02-05 08:49:33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3日,蚌埠中院经过认真准备,精准出击,成功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在经过近10个小时的奋战后,最终由其哥哥自愿代其偿还全部债务,案件圆满执结,也为全市春节前大规模集中执行行动谱写一曲优美、昂扬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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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某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调解生效后,王某仅向某某公司支付2万元,对剩余87000元不再履行,某某公司无奈只得向市中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通知王某到院接受调查、拟定还款计划,但王某置若罔闻,不配合执行,后对承办法官拨打的电话也不再接听、将微信拉黑。鉴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情节恶劣,市中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由于王某原户籍地已经拆迁,现住所地不明。为准确定位,便于实施拘留,市中院在市公安局的积极协助配合下,根据王某的大致活动范围进行摸排,最终确定王某租住于蚌山区某小区。市中院立即制定拘留预案,只待王某行踪确定便予雷霆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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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晚,申请执行人反映王某刚刚回到家中,市中院立即启动执行预案,调派警力、车辆,于次日清晨7:30分出动。由于行动迅速,执行干警似神兵天降,王某不及反应便被控制。执行干警一面带其进行送拘前体检和新冠核酸检测,调取行动轨迹,一面耐心细致地对其作工作,分析其行为荒谬,违反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通过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和慑于执行强制的巨大威力,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为抗拒执行的行为深深悔过,其哥哥也自愿代其偿还所欠债务。经多方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向,王某哥哥将所欠款项一次性打入法院账户,申请人对王某表示谅解,本案全部执结。鉴于本案所欠款项全部到位,王某又真诚悔过,市中院决定不再对其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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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行动中市中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惩前憋后、治病救人为目的,做到执行强制与说服教育紧密结合,张驰有度,圆满地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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