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执行和解不履行 法院拘传促案结

时间:2021-03-08 08:48:10 稿源: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对达成执行和解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戴某采取强制拘传措施,拘传当天戴某履行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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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被告戴某因急需用钱向原告韩某借款7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逾期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戴某仍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

  2019年9月,申请人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及时向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并打电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穷尽所有措施后均未发现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2月26日,双方当事人经法院协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被执行人偿还一部分后不再继续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案件一直未执行到位。案件“终本”后,但执行未终止,执行干警一直关注戴某财产状况,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同时告知申请人有相关线索需要及时提供,以帮助案件尽快执行完毕。

  2021年2月26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戴某行踪后联系法院,执行110干警立即出警,将戴某拘传到法院。被拘传后,戴某认识到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会面临严重的后果,联系家人现场履行余下45000元,并缴纳了5000元罚款,这起三年前的旧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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