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向诈骗案被害人集中发放53.8万退赔款

时间:2021-03-11 08:58:54 稿源:广德市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真的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真的太感谢了!”被害人林某在收到退赔款后激动地说。3月10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在该院执行服务大厅,对潘某某、陈某某为首的集资诈骗罪案件的48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金额共计53.8万。

  经广德法院判决,以潘某某、陈某某为首的12人犯集资诈骗罪,潘某某、陈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十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案件信息进行梳理,详细掌握审判阶段被告人的赃款、罚金缴纳情况,被害人名单及具体退赔数额等。执行干警仔细核实被害人身份,查找被害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每一名被害人。并在第一时间对该案的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手续一次完成,集中办理,钱款直接汇入被害人银行卡内。被害人对法院公正审理、快速退赔的工作纷纷表示赞赏。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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