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善意执行 为古稀老人解忧

时间:2021-04-15 08:39:11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谢李法官,我今年73了,要不是您,还真不知道这个案件什么时候能结清呢!”杨某长舒了一口气,笑着对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只要申请人还未实现全部债权,我们就不会放弃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李晋红表示。

  事情还得从1994年2月说起。当时,李某因急用钱,便向杨某借款15000元,约定了利息,承诺一年后归还。期满后,杨某多次索要,李某以种种借口推脱。在那个年代,15000元可不是小数目,为了不让血汗钱“打水漂”,杨某便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如约偿还,法院判决李某十日内付清借款本息。而李某只偿还了两千元就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当时执行条件限制,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2012年,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李某在某工厂退休,并开始领取退休工资,于是,涡阳法院裁定每月提取2000元至申请人账户,期间,由于李某工资卡变动和银行不再支持固定每月划拨业务,杨某在领到48000元后就未再收到李某偿付的执行款。

  2021年,该案件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李晋红见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不宜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采用柔性执行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她仔细分析案情,邀请双方共同前来法院调解,听取当事人的想法。

  “我本来就欠她15000元,中间银行又扣了这么长时间,咋可能还欠那么多,肯定是你算多了!”面对执行法官计算清单,李某频频质疑,双方不欢而散。

  在又一次的调解中,虽然申请人也提供了材料证明计算金额无误,但李某依然不认可。如何让被执行人信服,成了案件执行的难点,在一番深思之后,执行法官李晋红想到了一位“明白人”—被执行人的哥哥。

  在第三次调解中,当着李某的面,执行法官李晋红向李某的哥哥详细讲述了执行标的的计算依据、计算方式、计算期间和每一处增减的项目。“李法官算的没错,确实是这个数目。”执行标的得到了哥哥的确认,李某再也没有提出异议,将剩余的欠款本息全部偿还了杨某。

  从1994年到2021年,从15000元到86321元,横跨27年,历经4任执行法官,2021年4月12日,在执行法官李晋红的努力下,这起争议不断的借款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张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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