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执行干警为行动不便申请人送执行款

时间:2021-04-27 08:45:53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案件申请人刚刚生育行动不便,4月25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申请人王某送去执行款。

  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于2016年7月29日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并出具借条,另一被告孙某与张某为夫妻关系。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要无果,于是将两人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张某、孙某自愿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0000元,定于2019年9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逾期后,两被告未按协议履行,2020年3月5日,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孙某银行余额55400元。执行干警联系两被执行人督促还款,但两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两被告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申请人领取了执行到位的部分执行款,该案按程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同年10月,申请人王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该案件恢复执行。

  近日,蒙城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发起线上查控,成功扣划孙某名下银行存款6000元,同时线下找寻到被执行人并顺利执行到位14000元。这两笔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在得知王某刚刚生育不便出门的情况。为了让申请人尽快拿到钱,执行干警带着执行款及相关手续来到王某家中亲手交给王某。(朱佳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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