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开展“江淮风暴·法佑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1-04-29 09:10:58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自 2021年4月6日起,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江淮风暴•法佑民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司法拘留“佑民生”

  彭某某与姚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没有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彭某某诉至法院,法院调解后被告姚某某应付彭某某劳务费计330000元。被告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依照约定履行调解书义务,彭某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摸排后,并没有发现可以足额偿还的财产。4月6日,姚某某被传唤到法院,称其仍没有财产可偿还,故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拘留,姚某某被法院动真格的举动震慑到了,在拘留所门前将三万元案款打到申请人账户,并主动与申请人和解。

  被执行人李某某有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声称其没有偿还能力。多次协商不成后,4月12日,在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但其仍是态度坚决,不主动履行也不主动和解,故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执行人马某某有八起劳务纠纷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主动履行给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4月15日,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当天在家中,立即带法警前往将马某某拘传到法院,经过法定体检等手续、向被执行人送达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慌了,主动缴纳十万元,并联系申请人表示尽快还款。

  押运车辆“佑民生”

  左某某在我院有涉及劳务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多起案件,经执行法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仅有车辆可供执行,但难以寻其踪迹,4月12号,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在天润公馆出现,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将该失踪已久的车辆扣押,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李某某与黄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两审终审判决黄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李某某200000元,李某某一直等不来黄某某的还款,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没有足额财产可偿还,但自有车辆一台在使用中,4月20日,执行法官得知该车辆具体位置后,立即将被执行人的车扣押到院内,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告知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将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查人找物“佑民生”

  4月16日,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南京六合区竹镇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下落。被执行人李某某拖欠张某某六万余元劳务费一直没有主动履行,人也没有了踪迹。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南京务工的场所,执行法官驱车前往查找,被执行人仍不见踪影,仅找到被执行人家属,其家属表示愿意代为还款,并制作笔录佐证。

  被执行人钱某涉及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我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后至执行阶段,经线上核查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4月20日,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可能与某超市有租赁合同,故前往现场调查制作笔录,力争将被执行人财产摸清、摸透。

  4月15日,两万元案款汇至张某某账户中。张某某与卜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虽标的额不大,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主动履行,执行法官经线上查询卜某某银行账户中的几千元也是杯水车薪,后将双方传唤到院内,通过面对面的调解,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两万元,表示最近资金周转困难,余款定会按期还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及时保全“佑民生”

  对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庐江法院执行局不仅落实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还优先采取保全措施。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期间,执行法官们共办理涉民生保全案件20件,在第一时间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车辆等措施。(钱小丽)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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