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两赴黄梅 上门为8名被害人发还案款

时间:2021-05-07 08:59:21 稿源: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法院

  “对不起法官,上次你们电话通知我领钱,我以为遇到了电信诈骗,把你们骂了一顿,没想到你们还专门跑到黄梅来,主动上门把钱送给我,太感谢你们了。”拿着执行法官登门送到手上的九千多元钱,被害人黎某某由衷道谢。

  事情还要从2015年的一场盗窃案说起,该案经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应缴纳罚金12000元,并退赔给被害人黎某某等14人合计32500元。

  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刻发起了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财产的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在服刑结束后全家搬离宿松,并更换了联系方式,其名下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随即对其进行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吴某在出行时发现无法购买车票,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吴某的母亲代替其缴纳了这笔案款。

  案款到位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发放,发现14名被害人中有8人系湖北省黄梅县人氏,且这8名被害人中有7人更换了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另1人黎女士在接到法院通知其领款的电话时误认为是电信诈骗,致使案款一时无法发还被害人。鉴于此,执行干警两次前往黄梅县小池镇、孔垄镇,将案款送到被害人手中,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至此,本案14名被害人的退赔已全部完成。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该院全体干警不断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方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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