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赡养纠纷得解决 法院执行暖人心

时间:2021-05-12 08:34:49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关乎民生民权。5月7日,宣城市泾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年近九十的申请人拿回了赡养费。

  申请执行人张某和去世的老伴育有二子一女,均已各自成家。张某年老体弱,每月除90余元养老保险金收入外,无其他相对固定的经济来源,生活存在困难,为此两次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长子郑某却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赡养费。2021年4月19日,张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对被执行人郑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后未发现其名下存款,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特殊性,执行干警以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为基本原则着力做好沟通工作。执行干警联系到郑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详细了解母子间的矛盾,理清来龙去脉,并多次联系郑某进行耐心调解和规劝,引导其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经过多次释法明理,郑某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当面付清案款。

  5月7日下午,执行干警、当地村干部来到张某的家中,见证郑某当场付清案款,并对母亲张某承诺今后会及时支付赡养费。张某激动地留下了泪水,紧紧拉住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长期以来,泾县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情”“法”结合,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成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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