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暴雨难阻执行路 两地法院合力扣押

时间:2021-05-28 08:47:43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1000公里的跨越,暴雨里的执行,在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宜章县法院的合力执行下,一起执行案件的标的物被成功扣押。

  2018年,被告宜章县某公司欲购买挖掘机一台,与原告安徽某公司签订《挖掘机分期销售合同》,价格74万,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后,原告向被告交付挖掘机,但被告未如期支付原告货款。原告遂起诉至肥东法院,肥东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始终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原告遂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向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告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不知道案涉挖掘机的具体位置,无法对其进行扣押处理,该案一时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5月19日,申请执行人向肥东法院提供线索,称该挖掘机一直在宜章县某工地活动。经过对财产线索的认真核查,执行干警决定快速出动,立即前往宜章执行。为保证扣押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提前联系案涉挖掘机所在地的宜章县法院,商请当地法院异地协助执行。

  5月20日,宜章突降暴雨,尽管困难重重,但仍然阻挡不了肥东法院干警的执行步伐。在宜章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肥东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公司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要求配合法院工作。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公司主动交出挖掘机钥匙,在与双方仔细核对车架号后,被执行人将挖掘机交付申请人。至此,在异地法院的配合下,肥东法院用很短的时间就成功扣押了挖掘机,有利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学党史活动的当下,肥东法院执行干警不但在理论学习上学有所思,思有所悟,而且在工作中知行合一,践行学习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蕾)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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