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21-07-06 08:32:46 稿源: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7月1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劝说下,主动带着十九万多元现金到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在领取执行款时激动的说:“感谢党,感谢法院,让我们拿回了血汗钱,太感谢了!”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执行人王某因买房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提出借款,李某先后通过现金及转账的方式将借款交付给王某。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2021年4月29日,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应当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本金182435元及利息。但王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收到该案后,多次约谈双方,并严肃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严和强制措施的威压下,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使该案在立案后一个月内顺利执行完毕。(李林)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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