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开展“夏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1-08-04 08:48:03 稿源:宣城市泾县人民法院

  为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7月30日,泾县人民法院开展“夏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十余名执行干警5点30分在法院大楼整装待发,奔赴执行现场。

  为保证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效果,行动前,泾县法院执行局对案件逐件分析、周密部署,尤其对劳务合同、买卖合同、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进行梳理,明确路线,制定行动方案,做好疫情防范措施。

  拘留威慑还借款

  2014年,安某与柳某因借贷关系产生纠纷,安某诉诸法院请求被告柳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同年4月13日,泾县法院判决被告柳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安某借款人民币25000元及利息,柳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

  后在执行时效内,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查询后查封被执行人柳某主要财产自住房一套,并经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6月3日,安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在当日的执行行动中,法院将柳某拘传至法院后,柳某抵触情绪明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几番劝解无果后,法院欲对其作出拘留的司法决定,迫于威慑,柳某最终筹款5000元,并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耐心释法促和解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7月16日,蔡某聘请吴某为其承包的家装工地提供劳务,所得工资共计8500元,已付5900元,尚欠2600元,吴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2021年3月24日,泾县法院判决被告蔡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吴某劳务工资2600元,被告蔡某未在期限内履行,4月21日,吴某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蔡某被拘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在对其耐心劝解,释明法理后,最终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及时向申请人支付了2600元劳务工资,其在法院的另外两起案件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结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对不在家中的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普法教育,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措施,刚柔并济,既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也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集中行动,共执结案件29件,执结金额123.85万元。下一步,泾县法院将继续多举措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强化司法惩戒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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