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被执行人“躲猫猫” 迁出公告促结案

时间:2021-08-24 08:30:49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面对“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一纸公告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院履行义务。8月23日,在执行干警主持下,被执行人张某某将拖欠的8万元租金交到申请人手中,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

  2020年4月张某某租赁佟某某机动车一辆,约定租金每日300,租期10天。然而租期届满后,张某某未能返还车辆。佟某某多次催要租金未果,于2020年9月初提起诉讼。谯城法院经审理,判令张某某限期支付拖欠的租金36100元,且9月1日之后的租金仍按照300元/日支付至机动车返还之日止。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经全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考虑到房产价值远高于租金,且司法拍卖周期较长,执行干警综合考虑决定暂不予处置。然而后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多次实地查找其下落也空车而归。因被执行人踪迹难寻,执行干警转换思路,决定以房产为切入点迫使被执行人主动露面。

  近日执行干警亲赴该房产所在地,在显眼位置张贴了迁出公告以及房产询价说明。眼看司法拍卖迫在眉睫,被执行人慌忙联系执行干警,约定8月23日到院解决案件。当天执行干警向双方询问机动车返还具体时间,并详细核算具体租金金额,被执行人对金额表示认可并当场支付8万元执行款以及执行费用,该案案结事了。(李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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