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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当事人行动不便 含山法院上门送执行款
时间:2021-09-07 08:50:52 稿源: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三人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因事故在家休养的申请执行人许某家中,将20万元执行款送到许某手上,解决其燃眉之急。
2018年7月30日,许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保险公司承担的61万元外,王某分四次向原告许某支付赔偿款20万元,若不能按期履行,王某需另行支付赔偿款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未依约付款,许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王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王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敦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8月27日,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王某将原本需分3年付清的案款20万元一次性付清,许某则放弃王某未按照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所增加的5万元赔偿款,该案就此执行完毕。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遂主动上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许某家中。收到执行款的许某及其家属感激不已,为法院暖心执行表达了深深谢意。
编辑:王寅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