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1700元

时间:2021-09-27 08:39:05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24日,慑于霍邱县法院“秋季攻势”执行压力,长期拒不履行给付油款义务的田某主动一次性付清了51700元案款。

  被执行人田某经营船舶运输业务,经常在申请人徐某经营的加油站赊账加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后,田某仍欠五万余元未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田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在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但田某未予理睬。执行法官依法将田某传唤至法院,并告知田某如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等措施的惩戒。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田某于当日主动将剩余款项51700元全部履行到位。(王为波)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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