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展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时间:2021-11-03 09:39:15 稿源: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

  异地执行难、异地财产处置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痛点,异地被执行人查找难、财产查扣难、处置难等问题往往成为逃避执行的“避风港”。

  10月30日,是来安县人民法院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第二日,来安法院执行干警奔赴百里之外的合肥,剑指被执行人,仅用不到24小时,被执行人宣某某将四万余元执行款送交至来安法院,案件执结完毕。

  2019年12月,来安县某个建设项目是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的,施工过程中欠下龚某某材料款五万余元。中途宣某某(是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被告)已付给龚某某人民币一万余元,仍欠人民币四万余元。因该施工单位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已终止该项目,故屡次催要都以种种理由拒付和拖延材料款。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龚某某将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至来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原告龚某某材料款四万余元,合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消极对待法院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查得被执行人宣某某在合肥有一处房产,依法将其查封。在去合肥进行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宣某某其房产已于12年前变卖给别人,但是房产证还未办理过户,就被我院查封。现房主帮助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宣某某,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与现房主同时施与压力,宣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10月31日一早,宣某某夫妇主动到来安法院履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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