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被执行人”爽约“ 其母代为履行赔偿款

时间:2021-11-05 09:29:1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1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母亲赶到谯城区法院执行局,代儿子履行了22万元赔偿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王某某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涉案金额34万余元。由于其未能履行义务,于2021年1月底被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不久,执行干警借助常态化凌晨行动,赶赴被执行人王某某住处,成功将其强制拘传回院。当天迫于司法拘留压力,王某某慌忙联系家人筹钱,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5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内履行全部义务,申请人遂同意暂不对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然而三个月过去,被执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执行干警经联系得知被执行人正在外省打工。在高压执行威慑下,近日被执行人的母亲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表示已主动同申请人私下沟通,申请人同意以合计27万元结案,并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李阳)

  11月1日,在执行干警主持下,被执行人的母亲将22万元现金交付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随后经被执行人母亲申请及申请人同意,该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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