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法院开展涉恶案件退赃活动

时间:2021-12-01 08:39:42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30日,利辛法院在市区和平路就王志华涉恶案件进行退赃,涉及强迫交易的一处房产以及盗窃违法所得27.77万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了退赃活动。

  据了解,2021年王志华等人涉恶案进入执行程序,办案人员在梳理案件时发现王志华曾强迫交易,以非法手段从王某山手中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值458万余元的房产,其中120万元折抵债务,剩下180万元一直未支付。

  退赃活动上,王某山返还购房款85万元(前期已返还35万元),由利辛法院没收充抵王志华罚金。在代表委员及参与单位的见证下,王志华家人与被害人王某山现场交接房产钥匙,签订收房协议。

  另外,自2011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王志华以少抄电表数、倒表、拔连片等方式盗窃电力价值27.77万余元。利辛法院现场把27.77万余元退赔给亳州供电公司。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利辛法院迅速组建打财断专项团队,坚持“黑财清底”,涉黑恶案件共立案执行38件,执行到位5624.02万元。(马强)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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