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久拖不付 司法拘留督促履行

时间:2021-12-03 09:40:08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我正在筹钱,今天肯定能给。”就在执行法官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紧张说道。12月1日,南谯法院成功和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现场还款3万元。

  2011年11月13日,金某从杨某处承揽了某小区塑胶地坪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杨某尚欠金某工程款13.9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杨某仍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法定义务,金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均已近期还款为由拖延履行。12月1日早晨8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杨某已被我报警控制住了”,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派出所,将杨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告知杨某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在法律威慑面前,杨某承认自己的错误,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与法院讨价还价。见状,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在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杨某这下慌了神,赶紧服软,并通过电话联系亲友筹钱,现场还款3万元,承诺剩余欠款近期全部履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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