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拘留三天终悔过 求助父亲帮还款

时间:2022-01-18 14:48:38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7日,被执行人张某被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张某的父亲主动到法院替儿子缴纳欠款,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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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南谯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实施司法拘留。因在拘留所里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张某主动联系父亲告知自己因欠钱现已被司法拘留。张某父亲担心儿子现状,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替儿子“赎身”,履行还款义务。1月17日上午,张某父亲主动来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劝导,张某父亲现场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全部欠款共3万元,并申请执行法官解除对其儿子的拘留惩戒。鉴于张某已诚心悔过并得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谅解,执行法官决定对张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里,被执行人张某认真写下悔过书,并承诺以后要做一个知法、守法、信守承诺的好公民,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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