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担保人主动偿债守诚信

时间:2022-02-10 08:37:38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一被执行人赶到谯城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按照和解协议将35万元交付申请人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诚实守信的诺言。

  2014年至2015年,李某分三次向孙某借款48万元,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并请了朋友对其中40万元借款进行担保。因催要借款未果,孙某诉至法院,并于诉讼期间申请对该担保人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保全。

  法院审理后判令李某限期还清借款本金48万元及利息,该担保人对40万元借款的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李某享有追偿权。因二人均未履行义务,孙某于2021年3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全面查询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未果,该案的债务人踪迹难寻,担保人暂无履行意愿。为了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该院决定对已被诉讼保全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得知消息后,该担保人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表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并在签订协议当天支付了部分钱款。

  近日,该担保人又来到谯城法院执行局,如约履行了下余的35万元执行款。(李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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