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法院:鸠占鹊巢 强制腾退

时间:2022-03-25 09:54:18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出动12名干警,3辆警车,对蚌埠万达广场商业街一宾馆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经过两个半小时的紧张工作,成功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买受人,依法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某银行怀远支行与杨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怀远法院对办理贷款抵押的杨某名下的位于蚌埠万达广场商业街两间两层门面进行评估、拍卖,后买受人胡某以最高价竞得。胡某办理房产过户后与租赁户进行沟通,很快与一楼商户续签租赁合同,但租赁房屋二楼开办宾馆的尹某以原房东杨某前夫欠其丈夫借款为由,拒不续签合同,也不愿交纳房租,并表示其和杨某已经达成协议,约定用20年房租抵付债务。承办人遂向杨某了解,杨某否认和尹某有债权债务关系及存在抵付行为,并表示其曾经因向尹某催要房租多次与尹某发生冲突,房租也一直未给付。后案外人尹某以法院拍卖程序不合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因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尹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对执行异议申请复议,也未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干警多次与房屋实际占用人尹某进行沟通,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征求买受人胡某意见后,动员尹某与胡某续签租赁合同,续缴房租,但多次交涉未果,尹某也拒绝和胡某沟通。在多次努力未果的情况下,胡某申请法院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怀远法院遂发布腾退公告,并张贴在宾馆门口,要求其限期腾空房屋,并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但房屋实际占有人尹某置若罔闻,一直拒不履行。为了树立司法权威,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9时,执行法官、干警按照预案到达执行现场,向宾馆工作人员出具相关手续,对阻挠执行的宾馆工作人员进行训诫。随后公证人员对宾馆房间的物品进行拍摄、清点、登记、公证,执行干警指挥搬家公司对现场物品进行逐一搬离,执行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展开。上午11点,按照胡某的要求,五间涉案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离完毕,并当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胡某,腾退行动顺利完成。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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