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善意文明执行帮企脱困

时间:2022-04-19 17:02:42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太感谢你们法官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强制执行,我们企业这些股东都要垮掉了……”。

  近日,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专程从安庆市来到池州市,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池州中院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角度出发,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表示真挚的感谢。

  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与安庆某区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案件经判决后,被执行人安庆某区政府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因被强制拆除造成财产损失共计22626945.4元。

  给付日期届满后,从2020年10月16日起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研究案情,认为该案涉及政府和民营企业,如何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政府又不因执行措施影响政府诚信是本案的工作重点。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请求立即支付因企业被强制拆除造成财产损失,被执行人安庆某区政府提出区财政财力有限,申请人要求支付金额巨大,需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等待市财政拨付拆迁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双方矛盾非常激烈,申请人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6位股东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为破解纠纷、化解困局,执行法官多次赴安庆市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协商。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争取协商解决此案。

  首先,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为其剖析利弊,消除其顾虑。其次,积极创造条件,让双方充分沟通,相互倾听各自的难处和解决本案的想法、打算。再次,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发函,释明我院拟将某区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寻求上一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案件,执行法官专程到安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对接,要求加大监督力度。

  经过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如何解决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安庆某区政府于2022年3月底向申请执行人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付清因被强制拆除造成财产损失22626945.4元。

  2022年3月31日,安庆某区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将22626945.4元划拨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中,本案顺利执结。

  至此,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其实,这起案件的执行情况也只是池州中院平时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池州中院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执行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注重因案施策,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强化善意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以司法力量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展现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的勇气和担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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