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时间:2022-06-10 12:44:03 稿源:泗县人民法院

  6月2日,泗县法院打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一枪,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原为夫妻关系,2019年9月4日,杨某与刘某在泗县婚姻登记中心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位于泗县刘圩镇刘圩街小学北门三间两层房产一处归杨某所有,男方在离婚后于2021年年底支付女方10万元。2020年3月30日,房屋变更登记为杨某单独所有。2019年10月1日,刘某与现任妻子施某登记结婚,现两人仍居住在案涉房屋内。杨某多次要求两人搬离案涉房屋均未成功后,于2021年10月12日诉讼来院。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施某于2021年12月13日的十日内搬出案涉房屋。杨某本以为经此一番对簿公堂可以拿回自己的房屋,没想到刘某与施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强占房屋。万般无奈之下,杨某于2022年2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程序对刘某、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两人在接收到相关文书后仍旧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多次前往两被执行人的家中调查情况,耐心向两被执行人阐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一再强调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依法依规向刘某、施某送达了搬迁公告,限两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离处案涉房屋后,两人仍然熟视无睹般继续占用该案涉房屋。

  为及时兑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6月2日上午,执行干警出动十余名警力,对该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按预定计划分组开展工作,迅速控制了现场。面对执行干警的强势出击,刘某、施某没了脾气,当即表示愿意配合腾退,请求给予数天时间将屋内物品搬出。

  截至6月6日,两被执行人已将房屋内物品全部腾空,申请执行人已与执行干警完成交接手续,该案成功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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