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开启“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二场

时间:2022-06-27 18:01:27 稿源:庐江县人民法院

  近日,清晨五点二十分,庐江县法院院长统筹指挥并作动员讲话,正式拉开庐江县法院“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二场的序幕,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五路,迎着朝晖奔赴各执行现场。

  东躲西藏拒露面 强制拖车终现身

  汤某某与姚某某恋爱期间,曾多次向姚某某索取钱财,后双方分手。二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汤某某归还姚某某20万元,同时汤某某出具了借条一张。但汤某某始终未主动履行此约定,姚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然而,调解生效后,汤某某仅仅支付2万元,余款始终未能按期支付。姚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汤某某,但其在电话中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敷衍、搪塞,同时还东躲西藏,始终不露面。

  行动当天,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汤某某的车辆停放在庐城镇某小区内,第一时间将该线索反馈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得知后立即组织力量赶往该小区,找到被执行人车辆后,执行法官再次拨打被执行人汤某某的电话要求其出面解决问题,但汤某某借口本人不在该小区,依旧不愿出面。面对汤某某的躲避,执行法官态度坚定地告知汤某某若继续躲避不出面解决问题,将依法强制将其车辆扣押至法院。面对这种局面,被执行人终于露面,二十分钟便赶至现场,执行法官依法将汤某某拘传至法院,并将其车辆依法扣押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面对矛盾较大的双方,希望通过释法明理,摆事实、讲法律、谈道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起初,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随便执行法官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坚持柔性执法,因案施策,悉心劝导。被执行人汤某某于下午五点前筹齐剩余全部款项9万余元,并将诉讼费、执行费全部缴清,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执行法官高效执行 劳务报酬快速到位

  许某某、孔某某于2020年6至7月在李某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油漆工。2021年2月,经双方结算,李某某欠许某某、孔某某劳务费共计1.5万余元,李某某同时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于同年4月前付清,后经催讨,李某某给付4000余元,余款1万余元一直未付。许某某、孔某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许某某、孔某某劳务费1万余元。

  因案件涉及到劳资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开展财产调查措施,但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中,均扑了空。

  行动当日,在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下,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积极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调沟通,李某某表示因疫情原因,生意失败,家里又要生活,自己的经济状况实在有些困难。

  面对双方当事人,执行法官始终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劝导被执行人李某某要敢于承担责任,如果其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将会面临惩戒措施,这会让其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变得非常不便。同时与申请人沟通协商体谅李某某的特殊情况,给予李某某一定的时间分期偿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还款5000余元。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45余人次,实际执行到钱款案件30件,执行到位210余万元,拘传20人,强制扣押车辆5辆。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18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执行的2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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