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执行攻坚夏季行动拘传4人

时间:2022-07-04 10:20:29 稿源:来安县人民法院

  近日,来安县法院院长亲自部署带队,集中法院执行精锐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此次行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逐案出击,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力促和解,濒危企业迎生机

  来安某银行与某玻璃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玻璃公司到期未清偿借款,来安县法院判决玻璃公司支付某银行本息合计458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某玻璃公司资不抵债,银行申请评估拍卖公司厂房。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玻璃公司虽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然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断然拍卖企业厂房,势必会造成企业无法存续。

  秉持着善意执行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该院院长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玻璃公司进行会商。在实地察看了公司的厂房、设备,了解了经营现状后,某银行同意给某玻璃公司缓冲期限,让其得以引入投资方,实现资金回笼。双方现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心存侥幸,失信人贷款被拒后主动和解

  童某与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来安县法院审理,判决丁某偿还借款两万余元及利息。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敦促丁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丁某自以为“狡兔三窟”,便心存侥幸,拖延还款。后因申请贷款被银行拒绝,丁某慌了,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巧抓时机,终本案件不等于结束执行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支付三万余元。到期后徐某未履行,张某向来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拒不露面逃避执行。经查询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极少,也无房产登记信息,并且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踪迹。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穷尽执行措施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案件迎来了转机,申请人以发现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徐某联系方式和暂住地信息。执行干警利用周末时机,找到徐某,其慑于法律威严缴纳了执行款,案件执结完毕。

  此次行动,来安县法院共拘传4人,扣车1俩,查封房屋1套,和解案件3件,执行完毕2件。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